四川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
主管部门 |
招聘单位 |
招聘岗位 |
岗位编码 |
招聘人数 |
招聘
对象
范围 |
其他条件要求 |
笔试
开考比例 |
备注 |
年龄 |
学历
或学位 |
学科
或专业 |
其他 |
四川省
司法厅 |
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|
工作人员 |
6180101 |
4 |
详见
公告 |
35周岁及以下(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 |
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|
法律或
法学类法学专业、民商法学专业 |
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证A(证) |
3: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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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、本表各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;2、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,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“学历或学位”和“学科或专业”两栏的学历、专业条件要求。